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

爱----行动胜过感觉

我曾碰到过这么一位男士,他说:"你看我的婚姻,我和我太太已经失去了往日那种感觉,我真的很担心,或许我们已经不再相爱,这该怎么办?"“已经不再有爱的感觉了?”“是的,可是我们有3个孩子,真叫人放心不下,你可有什么建议?”“去爱她。”我说。“可是我告诉过你,我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”“去爱她。”“可是你不了解,没有了感觉如何去爱?”“正因为如此,你才要去爱她。”“可是我办不到。”“老兄,爱是一个动词,爱的感觉是行动所带来的成果。所以请你爱她,关心她,照顾她....” 在所有进步社会中,爱都是代表动作,但消极被动的人却把爱当作一种感觉。好莱坞式的电影就常灌输这种不必为爱负责的观念------因为爱只是感觉,没有感觉,便没有爱。事实上,任何由感觉左右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说法。积极主动的人则一实际行动来表现爱。就像母亲忍受痛苦,把新生命带至人世,爱是牺牲奉献,不求回报。又好像父母爱护子女,无微不至,爱必须通过行动来实现,爱的感觉由此而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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